人名地名没有「绝对正确」的译法,只有「是否通行」。判断标准有三条:约定俗成优先、名从主人、参照权威译名词典。
约定俗成优先
有些译名已经固定,即使发音不完全对应也不要改。Smith 通常译史密斯,但经济学家 Adam Smith 通译亚当·斯密;Tolstoy 译托尔斯泰;San Francisco 译旧金山而非圣弗朗西斯科。这类译名靠积累,遇到不确定的专名,先查权威译名库再落笔。
名从主人
尊重本人或当地的官方写法。德国城市 München 官方英文名是 Munich,中文译慕尼黑;印度城市 Kolkata 已取代 Calcutta,译加尔各答;人名如 Beijing 不再写 Peking。个人姓名有官方中文名的,一律用本人写法,比如部分华裔学者会注明中文名。
后缀与语源的规律
英语姓氏里的 -son 多译「森」,Johnson 约翰逊;-ton 多译「顿」,Washington 华盛顿;-berg 多译「伯格」。法语词尾不发音的辅音通常省略,如 Paris 巴黎。西班牙语、阿拉伯语的名字音节较多,按音节逐个音译,不要合并。
回译是最容易翻车的地方
中文里已有的外国专名,回译成英文时必须还原原名,不能按拼音硬拼。把「纽约」写成 Niuyue、「牛津」写成 Niujin,读者会完全看不懂。反过来,中国企业、地名的英文名以官方注册名为准,不要自创译法。
同一份文件里,首次出现时给出原名并加括号注中文,之后统一用中文,读者核对起来最方便。